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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康复一科改造装修设计项目磋商公告更正

发布时间:2022-06-24 16:45:22

一、采购项目情况

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康复一科改造装修设计项目(项目名称)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基建办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 年6月29 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项目名称: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康复一科改造装修设计项目。

2.项目地址:内江市东兴区新江路470号。

3.采购内容: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康复一科改造装修项目设计工作。(具体内容请到我院基建办咨询)

二、资金情况

采购限价为:7.4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7天    

三、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njs2yy.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四、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省外企业须具有有效的《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近3年(2019年至今)设计单位完成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设计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公共建筑设计业绩)。

五、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六、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磋商文件时,现场报名。

2、经办人员提交以下资料: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半年内社保证明、供应商报名表(详见附件);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半年内社保证明、供应商报名表(详见附件)。并将相应材料给采购人留存。

3、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自2022年6月21日9:00至2022年6月28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四川省内江市新江路470号(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基建办)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6月29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1、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文件接收时间:2022年6月 29日9:40-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官网上发布

九、磋商地点:四川省内江市新江路470号(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基建办)。

十、联系方式

磋商人: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

联系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0832-2383218

联系地址:四川省内江市新江路470号

附件


六、供应商报名表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类型

磋商



采购人

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



供应商报名起止时间

2022年月日至2022年  月日(每日上午8:30分至12:00分,下午14:30分至17:00分)



保证金截止时间

/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2年月日 (北京时间)



已仔细阅读“(项目名称)”采购公告并认真核对相关资料,已确认相关资料完全领取完毕,无遗漏。




供应商法定名称

(盖章)



经办人



经办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座机电话

邮箱号码

供应商报名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备注

供应商在报名时登记的电话和传真必须真实有效,且从报名时间起至投标响应文件有效期止(工作日每天8:30时至17:00时)保持畅通。失去电话联络或无法送达书面传真,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本次投标,提供的响应文件电子文本仅供供应商参考,响应文件内容以纸质文件为准,如供应商全部按电子文本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经办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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