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2025年7月至2026年7月监控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公告
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招标人)拟对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2025年7月至2026年7月监控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采用院内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1.招标人: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
2.项目名称: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2025年7月至2026年7月监控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院内公开招标。
1.预算金额:700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万元整);
2.最高限价:700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万元整);
3.服务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本项目共计一个包,拟采购2025年7月至2026年7月监控系统维保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招标公告及结果公告方式:在“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官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注:①可提供近三年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司公章(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也可提供近三年来投标人公司的内部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也可提供距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司公章),④投标人公司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市场监管局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司公章),⑤也可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专业技术能力的情况介绍,投标人进行情况介绍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注:①提供近三个月以来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税收提供税务部门开具的收据或网银转帐回执单等有效证明材料;社保资金提供社保部门开具的收据或网银转帐回执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已缴费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②也可提供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招标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若因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团体组织、自然人等原因,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未查询到信息的,视为未被列入失信记录名单。
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自2025年7月22日至2025年7月24日,投标人自行进入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门户网站,自行下载。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7月25日上午9时20分至9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采管科办公室。
1.开标时间:2025年7月25日上午9时30分;
2.开标地点: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组织部门:采管科;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0832-2032866。
附件:招标文件20250715042847296.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