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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2021级护士规范化培训学员招生考务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04 16:42:19


根据原国家卫计委《新入职护士培训大纲(试行)》(国卫办医发〔2016〕2号)、原四川省卫计委《四川省护士规范化培训招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川卫规〔2018〕2号)和《关于做好2017年护士规范化培训招生工作的通知》(川卫发〔2017〕58号)文件精神,我院拟招录2021级护士规范化培训学员。通过报名材料审核,将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入考试,现将考试名单(详见附件1)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进入考试名单的人员务必加入“2021护培招生联络群”,QQ群号为835913767,届时我们会在群内通知相关事项。

二、
请能够准时参加3月11日12日考试的人员扫码回复,我们将会根据回复情况制作准考证请各位考生及时回复,认真对待,3月7日24:00前未扫码回复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考生来医院考试要求为: 1.近一个月没有去过中、高风险地区2.发热、咳嗽、咽痛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3.提供一周内核酸检测报告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的绿色健康码。

2021护培招生联络群

 

     

能准时参加考试二维码

三、自行打印准考证:请参加考试人员务必于3月9日至10日自行到2021护培招生QQ联络群”内打印准考证,并张贴标准照片(小二寸,白底近期免冠照),考试报到时出示准考证。

四、新冠肺炎疫情调查及承诺书:参加考试人员自行下载打印“参加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2021级护士规范培训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调查及承诺书”(附件2),如实填写签名后于3月11日带到考场报到。

五、考试安排(详细信息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考试时间为20213月11-3月12日,具体安排见下表。


1. 此次招生录取采用理论、技能、面试三轮考试,每一轮根据成绩择优进行下一轮。3月1112:00之前在医院官网上公布进入技能考试人员名单。3月1121:00之前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 理论考试采用手机扫码问卷星考试,请提前10分钟到达考场,迟到15分钟取消考试资格。每人只带一部手机进入考场,请大家手机充好电,用自己的流量扫码考试。考试过程中不能退出操作界面,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答卷,因手机原因或自己操作不当没有成绩,自己负责。禁止将二维码拍照,考试期间手机设置为静音,不能接电话,不能交头接耳,否则视为考试违规,取消考试资格。

3. 考生请按照各自序号分别有序报到。

4. 理论考试时请依据准考证座位号(椅背上的数字)对号入座。

5.技能考试共分为10组,以各自序号依次进行,请提前15分钟候场。

6.面试:每8个人作为一个团队同时进行面试,请每人准备1分钟以内的自我介绍。

、注意事项

1.为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考生需测量体温正常后、出示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并扫二医院场所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

2.报到时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首次报到时提交参加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2021级护士规范培训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调查及承诺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非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男生可非全日制大专)不得参加考试。不符合招生简章条件者,即使参加考试后成绩也记为零分。在线验证报告及电子注册备案表操作流程见附件3)

3.考生提供的学籍、学历资料必须真实可靠,若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考试和规培资格

4.请考生仔细核对名单内基本信息,特别是联系方式,如有错误,请在报到时告知工作人员并进行修改;

5.考试期间,请考生遵守考场纪律,不得作弊、抄袭,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再次报考我院规培;

6.考生在报到前请上网查询我院考试相关安排,提前做好相应准备,按时参考

四、乘车路线及咨询电话

1.高铁内江北站:出站乘220路公交车到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下车;

2.高速公路客运中心站:出站步行至高速公路客运中心公交站,乘105路到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下车;

3.棬子路车站:步行至和平街站,乘105路到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下车;

4.晏家湾车站:步行260米至翔龙山站,乘101路到解放街口站,步行约800米至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

5.火车站:乘207路到东兴区政府,步行约1000米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

6.电话:0832-2383198(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8:00)。

附件1:进入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2021级护培招录考试人员名单

附件2:参加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2021级护士规范培训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调查及承诺书

附件3:学信网认证流程

       

                                                                                             护理部

20213月3

附件1.pdf


附件2.pdf

附件3.pdf